2)第七十六章_我很强我知道[末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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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源有限,更倾向于去更里面的那几家大型超市。

  像这种平日里昂贵奢华的金店反倒不怎么具有诱惑力,里面的首饰带多了沉重占空间,带少了又不值当,浪费时间,故而很多人会选择略过这种在末世中相对而言华而不实的物资。

  但赵成功这次却给他们带来了一个消息。

  科研院的那些人,最近正在捣鼓什么使用晶核来作为能源来进行攻击的武器。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这实验眼下才进行到中期,很多结论和成果都是未知数,但有一点却比较明了。

  那就是构成这种武器的主要材料是金。

  还必须得是纯度相对来说较高的金。

  实验的结论目前还没在基地中流传出去,

  白云来空间庞大,装这点儿金饰对空间而言不过九牛一毛。

  既然冒着风险出来搜集物资,自然要有多少拿多少。

  金店的玻璃门已经在地上碎成了一滩。

  应该是病毒刚爆发时外面的人和里面的人产生冲突和推搡时所致。

  他们放轻脚步,小心翼翼的走进这家金店。

  因为占据了整个南街的首位,店里的采光很好,一眼望去尽是敞亮,让他们不由松了口气。

  这无疑避免了会有丧尸悄声藏在角落众的可能性。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金店中的展示柜有几个被钝器给砸碎,里面放着的东西不知所踪。

  想也是知道应该是一些冒险者不嫌麻烦,顺手就砸碎了几个给带在了身上。

  “拿着筐子,分头把这些金子都从柜台里搜出来。”

  伴随着周瑞熠的话,白云来从空间中拿出几个塑料的彩色框子,分别递给了其它人。

  这是之前华莱商厦那儿正搞着活动的收纳筐。

  两块钱一个,还给写了个大大的「爆」字,成功吸引了白云来的注意,顺手就收了一摞。

  几人无声的点头应下,拿着框子撑手跳进展台里面,从里边小心翼翼的把那些华美的金饰们拿出来。

  王平生自认是个比较庸俗的人。

  是以,一看到柜台里面的自带滤镜,闪闪发光的金戒指们,他一个没忍住,就往自己手指头上套上了...五六七八个。

  一瞬间,王平生感觉自己的手昂贵了许多。

  满足了心里那点儿微妙感,他就马不停蹄的开始办起事儿来,因着是风系异能者的缘故,他的速度还要比其它人快许多,一点没落下。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周瑞熠正搜着金子,不经意抬头看见了手上闪闪发光的王平生,不由一乐。

  王平生这人的心态实在好的过分。

  他觉得自己可以学习学习。

  不管什么时候都要苦中作乐。

  想了想,他也挑了两个金色的素圈。

  接着便轻轻戳了戳旁边的白云来,小声道:“戴不?”

  声音是小,却满满都是期待。

  白云来当然

  是戴的。

  他和周瑞熠之前也有过戒指。

  只是那两枚戒指太过招摇,上面的钻光看着都闪眼,他不好意思在上学的时候戴。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征得周瑞熠同意后,默默找了个细链,把戒指挂上,变成了一个小项链,平日就戴在脖子上,塞衣服下面。

  见他这样,周瑞熠也有模有样的把戒指穿链子里戴脖子上,时不时的就往脖子上摸摸,感觉这是他俩爱的证明。

  可惜,末世一来,他俩都觉得脖子上戴东西有些危险,默默把项链摘了下来,放到了空间里。

  白云来低下头,眸中满是暖意。

  他看着周瑞熠牵起他的手,动作十分温柔的把那枚金色素圈给套到了他的手指上。

  白云来皮肤很白。

  就算经历了末世的洗礼,这份晃人眼的白皙也没被摧残的深了颜色亦或粗糙。简约的素圈戴在手上,硬生生戴出了几分美感来。

  周瑞熠有些不舍的放开他的手。

  “怎么戴什么都那么好看。”

  他由心夸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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