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四百六十五章 抽丝剥茧_鬼眼讼师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而里面的血迹也基本被雨水冲刷干净,只有瓷砖缝隙里面的一些细微红色,还有一地的碎玻璃显示这里曾经发生过惨案。

  韦锦扭头看向梁凯,说道:“梁大,为什么这么多天了现场还没撤啊?”

  梁凯说道:“这个涉及信访,涉及舆情,我们也没敢马上下结论,所以......”

  韦锦点头说道:“哦确实是,有娘家的家属告到上头去了,说你们没有破案,并指名道姓孩子的父亲是凶手。”

  梁凯说道:“是的。”

  韦锦说道:“孩子家属在哪里。”

  梁凯说道:“在他们另一处住处。”

  韦锦说道:“好的,我们看完这里之后,麻烦你们带我们去见一下家属。”

  梁凯说道:“没问题,我们今天就是专门为各位服务的。”

  接着,韦锦对我们使了一个眼色,冯霞和李飞宇开始又装模作样勘查现场,而我和韦锦及覃洁当然也开始用法力扫描现场。

  最关键的当然是那些碎玻璃,通过被翻动过的微观痕迹,我知道这些玻璃起码也被先前的警察用放大镜和试剂等设备筛查过几轮,但是他们不可能带着电子显微镜来查看,而我们仨就是移动的电子显微镜。

  之前也说过,华人神探李昌钰博士的物质交换说是当今侦查机关勘查现场的基本理论基础之一,而其渊源其实是法国著名的法庭科学家和侦查学家埃德蒙·洛卡德(

  d,1877~1966)博士,他是个固执的学者,穷其一生都在为犯罪现场中物证的取证和鉴定工作努力着,之所以说他固执,是因为他一辈子都坚信着那么一件事:——犯罪者,必留痕。

  卡洛德在20世纪初提出了他最著名的物质交换定律,这个定律长期以来一直被研究者深入研究并完善着,它对犯罪现场的实际侦查具有毋庸置疑的指导意义,李昌钰博士也曾说过这个理论的重要性:犯罪现场重建的理论基础是建立在法庭物证检验的基本原理之上的,洛卡德物质交换原理是所有法庭科学分析工作的根本基础。

  其理论原理是,一切物体(现场物证)既不会凭空产生,也不会凭空消失,只会从一种形式转换为另一种形式。能量既不会凭空产生,也不会凭空消失,只能从一个物体传递给另一个物体(而且能量的形式也可以互相转换)。物质的交换定律以以上自然界两大守恒定律为原理,因而具有非常可靠的科学基础。

  用最浅显易懂的例子来解释,比如a:一根铁棒;b:受害人。a受到外力驱动(持有铁棒的犯罪人驱动)去打击b的头部。a和b接触面发生碰撞挤压(铁棒和头部被打击处皮肤发生接触)。a的接触面沾上了b因为损伤而脱落的皮肤、毛发、血迹等,b的头部接触面也被交换到铁棒留下的微量物质(铁成分等)。

  这就完成了一次完整的物质交换过程。

  请收藏:https://m.bqgoo.cc

(温馨提示: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