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2章:奔跑吧,高先达!_无限之主角必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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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式足球赛场上,也时常出现受伤的情况。更何况是对付一个普通人。

  那个抢包贼连忙大叫:“腰!腰!”

  但是高先达根本不理,他心说: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有心思唱歌!

  只见他飞快地将莱德尔的两只手都扭到了背后,拷了起来,并且快速说道:“你已经被逮捕了,你有权保持沉默,但你所说的一切都会成为呈堂证供。你有权聘请律师,或者法庭将免费为你指定一位……”

  高先达一口气将警告语背了出来,他当警察以来,这还是头一次,心情非常爽!

  高先达端详了一下这个抢包贼,原来还是个熟脸。

  他的本名叫做兰斯威尔逊(LanceWilson),外号叫做莱德尔(Ryder),是橙林帮中葛洛夫家族的一个头目,曾经是警局的常客。

  橙林帮曾经是洛圣都最大的暴力团伙。不过在他们的前任当家死于火拼之后,这两年已经有些式微了。大部分的成员不是作鸟兽散就是沦为了酒鬼和毒虫了。曾经敢打敢杀的莱德尔也没了经济来源,现在也只能干一些抢劫便利店之类的勾当。

  可是没想到他竟然越活越完蛋,竟然干起了街头抢包这样没什么技术含量的活儿。

  即使他现在只是一个抢包贼,高先达也不敢大意,又仔细地搜了一下他的身。

  果不其然,除了些散碎的零钱外,莱德尔的身上还藏着一把银色的沙漠之隼手枪。

  “好家伙,拍电影啊!这么大一把枪?”高先达笑道。沙漠之隼这种枪虽然威力强大,但是既重后坐力又大,相当难以掌控。即使是他这种受过专业射击训练的人,也不敢说能够做到精准。

  莱德尔苦笑了一声,回道:“还不是为了吓唬人嘛。”

  说来也对。如果只是为了吓唬一下便利店老板,让他们乖乖地把钱交出来,一把亮闪闪的沙漠之隼的效果肯定是要强于乌突突的9mm小手枪。

  “非法持有杀伤性武器,这条就够判的了。再加上抢包,这次你估计得在里面待几年了。”高先达说道。他一手需要压着莱德尔,另一只手还要拎着被抢的皮包。没办法再拿这把沙漠之隼。他只能随手将它别在了自己的后腰上。

  往回走了一半的路,布拉德才呼哧带喘地跑了过来。他虽然力气大,但是体重负担太大,并不擅长奔跑。见到高先达已经顺利完成了任务,自然是面露喜色,夸奖道:“没看出来,你小子还真是身手敏捷,不会是学过中国功夫吧?”

  高先达虽然是中国人,但是和普通的警察一样,只是学过警用的格斗术,哪会什么飞天遁地的本事。但是这种深入人心的误解,他也懒得解释了。

  高先达只是微笑了一下,将莱德尔交给布拉德。然后自己拎着皮包去找失主去了。

  若是普通的失主也就算了,这次的可是个大美女啊!

  “她会不会感激涕零,以身相许呢?”高先达的脑子里不由得又开始想一些欢乐的事情了。

  可惜这种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经典桥段并没有发生。倒不是那个美女不感激,而是根本连人都不见了。

  高先达跟周围的路人打听了一下,那美女早就已经走掉了。不过,去哪里了却没有人能说清楚。

  高先达没办法,只能先跟布拉德汇合,把莱德尔押回警局再说。

  这时候,车载的警报器里突然传出了一阵急促的声音:“洛圣都警察局,洛圣都警察局!各位警员请注意!东部海滩发生枪击事件,请周围的警员立刻进行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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