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二十四章、哥布林龙骑士_亡灵圣骑士物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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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布林。他有着青色的皮肤,不难推测出,他原本栖息于森林,绿色会成为最好的保护色。

  他的护具更类似人类的装束,那是一件合身的小皮甲,揉淬过的皮革在光耀术之下泛着好看的光,不过整件衣服的针脚颇为粗糙,能看出他们努力做的精细了,不过真的不行。皮衣外面用皮带扎着,不过他腰间的武装是一把大号弹弓,几乎有弗利德小臂那么大了,对于哥布林而言,这简直是“巨大”的型号。

  值得一提的是,这个哥布林脚上穿的是一双东方款式的布鞋,上面淡淡的散着紫色光辉。

  布会发光吗?当然不会!

  居然,是一双附加了魔法的布鞋!

  弗利德更加感兴趣了。

  别的不说,光是这三个哥布林的装备,就比格伦四人一丁点都不差。这和弗利德印象中总是使用劣质装备的哥布林完全不同。

  借着进入弗利德眼帘的,又是一个土黄色的哥布林,而且能看出是个女性,她左手杵着一根歪歪扭扭的登山杖,高度几乎超过了她的身高,顶上固定着一个山羊头骨,插了一大堆花花绿绿的不知道什么禽鸟的羽毛,两根红绳从羊头骨的眼窝里穿了出来,下面挂着一大串东西,粗略一看,有贝壳和草药和花花绿绿的石头,一眼就能看出神秘学的味道。

  而这个一眼就能看出是巫术师的哥布林的另一只手上,却提着一把精巧的手弩,上面已经搭好了一根新的弩箭,估计之前袭击弗利德箭矢就是她发出来的。干瘦土黄的皮肤上用红色勾勒着不知名的图案,身上的衣服最简单,只有一件亚麻裙,腰上系的是布袋。

  最后一人,弗利德需要仰望――哇,一个需要仰望的哥布林!

  骑士又在心里开自己的玩笑。

  不管那个无趣的玩笑,弗利德凝神观测着哥布林和他的龙。

  岩甲龙顾名思义,身上披着酷似岩石的角质层,极具防御力,传说中,就连精工打造的刀剑都难以伤其分毫,如果试图狩猎这种庞大的生物,斧锤之类的重型武器才是聪明的选择。利用全力挥动产生的势能,穿透盔甲直接震荡内脏或大脑。

  这种亚龙生活在山岳地带,以岩石和泥土为食,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性格温顺。身上的岩石一样的皮肤,既是天然的盔甲,又是极佳的伪装色。捕食者不喜欢这种无处下嘴的巨兽,猎人亦然。没有天敌自然而然演化出了无忧无虑的生活。

  部分聪明人就开始打起来它们的主义。就好像驯服野猪来食用,驯服野马来乘骑,那么这种温顺迟钝的龙,又能怎么做呢?

  答案就是“乘骑”。它们巨大的身体和坚固的皮肤仿佛一堵会移动的城墙!在战斗中会成为援护队友的最佳肉盾!因此,衍生出了一种全新的职业,人类称之为“龙盾卫士”。

  当然,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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