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六章、初次骑马_亡灵圣骑士物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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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要马鞍,他和这黑马是一体的。

  因为是战马,负重,速度均是一流。而且这匹马是召唤产物,也不存在疲劳和进食的问题……

  结果就是,哈特裸骑了一匹时速超过六十公里,而且不会感到疲劳不需要休息的骏马……

  一开始还好,但是黑马加速到最高速的时候,哈特只感觉周围的风景仿佛向自己就冲过来一样,哈特还没来得及分辨它们,青葱的树木,结实的枝干,甚至是冷彻的空气,全都像是跟自己有仇一样扑了过来。

  而且,弗利德为了不让别人发现自己的身影,以免留下麻烦,他没有走村庄到城市的官路,而是选择在森林里穿行。和骑士一心同体的黑马在森林里简直是如履平地。

  可是这可苦了哈特……

  人类发明马鞍的原因,就是为了让人能够更好的乘骑马匹,这个发明大幅度降低了骑马的难度。没有骑过马的人不会明白的,疾驰的马背对于人类那柔软的臀部是怎样的折磨,上上下下的甩个不停,几乎就是在跳舞。为什么有人说骑马会减肥,为什么有人说骑马很累人,就是因为这个震动。

  弗利德的马是一流的好马,速度更快的同时……震动也更大。

  然而这良驹的配置反而比一般的更差,连马鞍和马镫都没有,可怜的哈特简直都觉着自己要被甩下去了!

  糟糕了!果然生气了啊马兄!我,我,我不是要骑你啊,是是是,是你的主人让我上来的啊啊啊啊啊啊,求放过我啊!

  哈特在心里大哭着求情,他想哭喊,可是一张嘴,马上就是疾风灌入,迅速夺走口腔温度,哈特的抱怨全都被冻在嗓子里了。

  而且,虽然马的最高时速是六十公里,可是一般而言,马匹全速奔跑个十几分钟已经是格外稀有的良品了,马匹的奔跑一般只用于躲避捕食者,所以要在短时间内提高到最高速。在马儿一口气甩开捕食者之后,就会悠悠哉哉的放下速度,继续悠闲的散步吃草。

  基于这个生活习性,几乎所有的马匹都是擅长短时冲刺,而不擅长长距离奔袭的。

  长距离行军的时候,骑兵都是让马慢慢走的,一方面是配合步兵的速度,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保存马的体力,免得开战的时候马累的浑身大汗,跑都跑不动,那仗就别打了。

  而弗利德的战马因为是召唤来的,不具有生物的属性,不会疲劳,可以一直保持全速冲刺,而这一点,毫无疑问的加剧了哈特感受到的恐惧――因为他连休息一下的余裕都没有了。

  骑士、骑士果然好厉害啊!!!

  这是死死抱住身前亡灵骑士的少年的唯一的想法。

  而始作俑者弗利德则舒服的呼了一口气。

  虽然自己死了一次,可是身体还记得骑马的方式,或者说,骑马已经成为了自己的“本能”之一,只要抬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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