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171章 170以温暖拥抱世界(二)_我叫路明菲,不是路明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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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常,是罕见的防御性言灵,但顶级的防御同样也可以用来进攻,就像那个久远的最强之矛与最强之盾的传说,如果那面盾牌真的可以防御一切,那么它本身的硬度就足够撞死对面。

  这个混血种也确实就是这么用的,他反复释放再收回,就像熊孩子不停拉白炽灯的那根开关线。每当金刚界产生,就会把身边一米领域内的东西全部弹开,夏弥最开始时没有意识到这么搞笑却有用的使用方式,于是就被一下弹了十几米远撞得头晕目眩。

  这种感觉真让人讨厌,分明是只要被摸到一下就会死去的卑贱之物,却胆敢奋起手中的武器向你反击。

  夏弥猛踏了一脚地面,诡异的力量沿着她的脚下传递出去,四周的庭柱都被这一击震动尽数粉碎,深不见底的裂缝沿着地面伸出上百米远,岩石纷纷扭转再升起,于空中化为粉末,逼的混血种们不得不放弃队形阵列各自为战。

  这是大地与山与生俱来的权能,夏弥掌握着万物的力,她可以找到一切事物的眼,从最弱的地方施加力量灌注进去。普通的暴力也许只能摧毁一点表面,但夏弥能够让这些力顺着眼传导,瞬间摧毁哪怕坚不可摧的要塞。在芝加哥的歌剧院里,她就是用这种方式一脚踩崩了整个歌剧院。

  头顶上不断地有碎石落下,因为芬里厄也使用了相同的力量,它不懂作战思路,但是会模仿自己的姐姐。爪子猛拍地面,两道裂痕并驾齐驱快速延伸,把整个月台撕的四分五裂,犹如风蚀过的岩壁凸起。那现在已经根本不能叫大地了,而是一些浮于地表的版块,旁边就是万丈深渊,如果想要过去,恐怕只能倚仗自己的跳跃力,可那些断崖之间动辄可能有七八米甚至十几米,不是每个混血种都有拼命能跳过去的能力。

  这是与大地与山之王作战最可怕的地方,耶梦加得与芬里厄都掌握着对地元素的绝对亲和,可以轻易摧毁人类的落脚点,地面对他们来说只是一种概念,他们允许,那脚下就会有实地存在,他们不想,那么大地就将尽归虚无。如果你连站立都做不到了,那又凭什么去和会飞翔的龙类作战?

  “去吧芬里厄!”夏弥举起镰刀高呼,宛如神话中与龙协同作战的圣少女,她的龙鳞盔甲上流淌着鲜红的血光。

  芬里厄展开了双翼,他的双翼并不是完整的,有的地方甚至还有洞,有的地方则像是被什么重创过留下了无法修补的残缺。按照弗里德里希·冯·隆的说法,王恭厂大爆炸就是芬里厄苏醒的结果,那么这条龙真的在这种地方安然度过了400年,也许这种状态就是它安分了400年的理由,它需要漫长的时间治愈自己。

  黑色的巨龙仰天腾飞,伸长脖子把嘴长大到极限,森然的利齿暴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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