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172章 我要去阳间_回到地府当阎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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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希不经说道:“我是怕你回去晚了家人会担心你,再说你家里说不定也做好吃的了呢?”

  十三却嘿嘿一笑,回道:“这个时间他们还不会担心的啦,而且我每天都在家吃饭,已经吃厌烦了呢。我就想尝尝哥哥的手艺,哥哥你快去做好吃的吧,我自己参观参观就是了。”

  林希瞧着十三天真可爱的模样,也没把他往小偷什么之类的方面去想,而且他这家里也没什么好偷的,再说地府治安这么好,估计也不会有小偷什么的吧。

  于是林希让十三乖乖在屋子里呆着,他自己则去厨房开始忙活起来。好在他之前买了不少食材,这会正好做顿丰富点的大餐。

  林希做着饭,不由想着要是这个时候孟女在就好了。有这么一个活泼可爱的十三在,肯定会活跃不少气氛。而且十三还那么会说话,或许看出自己对孟女有意思后,还能帮他推波助澜一下。

  不过林希想着想着就觉得自己好邪恶,居然让一个天真无邪的小孩子帮自己追女生。

  这个时候十三正在林希的书房里看他以前练的字,虽然觉得林希的字比较一般,但他也知道林希是刚下来地府不久,又是现代人,所以肯定不会毛笔字。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练成现在这个样子,也算不错了。

  看完了书房,十三又来到了林希的卧室,不过林希的卧室确实简陋的点。一张木床和木桌,还是他爷爷林知书留下来的,加上一张之前他买的衣柜,就再没其他东西了。

  十三寥有兴致的打开了衣柜,却见里面就两套衣服。一套是直裾长袍,一套是现代的t恤加短裤。

  “居然只有两套衣服,真不知道他是节约呢,还是懒呢。”十三摇着头关上了衣柜门。

  这时候他又发现了林希挂在床位的那副字,就是孟女之前送给他的那副,每晚睡前看看这副字他才能睡得更香。

  “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这副字写的真是好,肯定不是哥哥写的。估计是他在字画店买来的吧,不过为什么要挂在床尾呢。”十三百思不得其解。

  林希的家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真要逛起来一会也就逛完了。其实最主要的还是他家里没什么家具,更没什么装饰收藏之类的东西。所以屋子基本上一眼就参观完了,因为没什么东西可以看啊。

  其实林希最开始住进来的时候,是真心想买点家具,毕竟屋子有点太空荡了。可那个时候却又没钱,只能将就着住。等时间一久了之后,虽然说现在发奖金了,有钱了,可似乎又有点习惯这样的环境了,觉得没什么太大必要买家具了。

  之前想买家具主要还是考虑到请孟女到家来时,家里不会仍然空荡荡的,就跟仓库似的,至少要弄出点家的感觉来。所以他才跑去买了点家具。所以现在要是没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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