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七十八章 血手化骨皮_带个悟空混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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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抽屉中找出纱布,包扎起胸膛上的伤口。

  “什么情况?说说呗。”我有点低声下气的问,那种疼痛真的让人不能忍受,我宁可挨上他两剑,也不要继续忍受下去。

  “都是你自找的,我走了,记得来云南见方丈。”张天宝拿下挂在衣架上的风衣,就那么光着肚子披上,然后将软件插入腰带,淡淡的说了句,朝门口走去。

  “你这就走了?”我搞不明白他是什么意思,厮杀半天,就像个朋友来串门一样,打个招呼就走?

  “我想杀你,但是不能杀,今天叫你来的目的,就是告诉你那些话,现在事情办妥,我自然要走。”他站住脚步,犹豫了下才说。

  “你去哪?不做公安局长了?”我张口就问。

  “不做了,接近二十年的努力,却给你做了嫁衣裳。我奉劝你,做好金城王,然后来云南见方丈,不然,你会死的很惨。”说完,张天宝拉开房门,义无反顾的走了出去。

  我跟老大面面相觑,谁也不知道这拼死拼活半天到底是为了什么。

  “为了什么?肯定是至善看上你了。”灵虚躺在床上,如是说道。

  “为什么会看上我?或者是我有什么能让他看上的?”我也躺在床上,侧头问灵虚说。

  老大将我背回山神庙后,就去负责安全布置工作了,今晚金城还会乱下去,现在既然跑不了了,就得做好防御工作。

  血雾在体内折腾着我,而元气却不太充足了,我只能硬挨着疼,实在是坚持不住了,才用元气驱逐下那些令人生畏的血雾。

  在警察大楼时,我还想着或许就像严小草的血蛊那般,用内力去净化掉。可惜我失败了,试了好多遍,还是不行,那些血雾就像是一块粘皮糖般粘在了我的骨髓上,内力根本拿它们没招,只有元气可以驱赶,但是也不能把它们赶出体外。

  血雾就像是游击队员一样,打一炮换一个地方。没有元气干扰时,它们就使劲撕咬着我的骨髓,而蛊神指挥着元气来驱赶时,它们又立马逃跑

  就这样,一顿折腾下来,我比废人还废,痛起来时坐都坐不住,只能躺在床上,给灵虚当病友。

  回来本想让灵虚想想办法,但是听他说完血手印的来历后,我更加失望了。据他讲,血手印是从藏域传来的一种邪功,很神秘,据说常年得将双手泡在新鲜的毒血中侵泡,天长日久,那些诡异的毒血就会感染在双手上。对敌时,用内力将毒血化为气体,只要一沾皮肤,那些毒血就会入侵体内,吞噬骨髓。从古到今,他还没有听说过中了血手印还能活下来的人。

  听完灵虚的解释,我才知道张天宝喜欢泡澡不单单是要吞噬植物内的元气,而是还在修炼着血手印。他将身体泡入药水,自然全身上下都沾满了毒血。管不得江湖盛传‘立罗汉’一心修佛,终身不娶。就这一身毒功,也没有女人感近身啊。

  栽在他手下,不冤。

  谁不想夜夜**,谁不想晚上睡觉有个暖被窝的美人儿?张天宝抛弃了这些,练就一身毒功也属正常,最起码他付出了。

  老天无眼,它不识好人坏人,只知道付出就会有回报,哪怕有人用它的回报去祸害苍生也不所谓。

  我这样想着。151看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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