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4.新的开始_咬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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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着不同型号的遥控汽车,笑道:“迟早的事儿嘛。”

  两个人拎着大包小包到邮局,认认真真填了寄货单,林微尘取出一封信,塞进了打包盒。

  那封信他写了撕,撕了写,反反复复,在灯下熬到半夜才只写出短短两页。

  止又欲言,言却又止。

  不是无话可说,而是心中有千言万语,提笔却不知从何说起。

  不知何时起,季尧这个人,这个名字,逐渐开始很少再进入他的梦,甚至,如果不仔细回忆,他已经快要模糊掉那个人的容颜。

  每当夜深人静,陪着他的,只剩了曾经或美好或痛苦的记忆碎片,伴着枕边那块“百达翡丽”的指针出的根本不可能捕捉到的“咔嚓”声,再也无法拼凑完整。

  季尧爱车,也爱表。他有很多名表,清一色的百达翡丽。然而,季尧并不喜欢百达翡丽,真正喜欢这个牌子的人,是林微尘。

  林微尘记得,很久以前自己说过一句话,“劳力士这种全表上下都透着暴户的气质,不如百达翡丽内秀低调。”然后季尧就指着柜台橱窗里一块表盘镶钻的百达翡丽,说:“等以后有钱了,我也给你买。”

  这个“以后”,真的让林微尘等了很多年。直到出国前,南宫城取出礼盒给他看,“哥,送给你。”

  表是谁买的,其实林微尘心里清楚。南宫城不太会说谎,至少对着他时,清澈的眼神一下就让人看得穿。不过,既然人人都想瞒他,他也只好装傻,收下那块表,笑着对南宫城说谢谢。

  与季尧纠缠了七年,他全部的青春,最后他要走,对方也愿意分手,这个结局也挺好。

  元旦那天,林微尘与南宫城一起去电影院看电影,是重映的末日灾难大片《2o12》。

  选在一个喜庆的日子看灾难片,并不是个明智的选择。林微尘之所以下定决心,无非是在选票的时候听南宫城说今年是2o12年,看《2o12》比较有气氛。

  影厅里的灯光完全暗下来,他们两个人捧着爆米花和棉花糖,坐在最偏僻的西北角。棉花糖甜的有些过分,腻到林微尘只咬了一口就不想再吃,南宫城便就着他的手,张大嘴一口气把大半个粉色的棉花糖吞了下去。爆米花还好,不是太甜,也够酥够脆。

  电影接近尾声,幸存者打开诺亚方舟,看到新生的太阳时,南宫城从纸筒里所剩不多的几粒爆米花中捏起一粒塞进口中,“嘎嘣”“嘎嘣”嚼着,盯着荧幕也不看他,似随口问道:“林微尘,如果真到了世界末日那天,你希望自己身边的人是谁?”

  “……”林微尘知道对方并不是随口一问,因为他无比认真地叫了“林微尘”三个字。这一刻,他脑海有个模糊的影子,男人身材高大,胸怀温暖,环着他,无论再冷的夜都变得不那么难熬。

  南宫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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