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622章 高薪养廉仁至义尽_重生吕布一统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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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他们知道畏惧,若是他们不能做到清正廉明,那他们迟早也要落到比那些穷苦百姓困苦的下场,那些建设兵团劳改大队里面苦苦做工的劳役便是他们的榜样。

  吕布心里十分清楚,光是不断地训诫,并不能让他们永远保持清廉,这个国度的贪渎文化过于根深蒂固,政治权力笼罩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而对权力的制约乏力,机会遍地皆是,想让官员不贪,几乎如“渴马守水”、“饿犬护肉”一样不现实。

  吕布可以监控在自己眼皮子地下的官员让他们保持清廉,但距离吕布大本营数百里数千里外的郡县官吏,吕布是很难监控到的,必须要靠其他办法限制他们不断膨胀的权力,让他们不得不慎独。

  明朝朱元璋为了反腐,规定凡贪污六十两的,就剥皮填草,摆在衙门前示众,对贪污之官,宁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由于诛戳过甚,两浙、江西、两广和福建的行政官吏,从洪武元年到十九年竟没有一个做到任期满的,往往未及终考便道到贬黜或杀头。虽然惩贪措施如此严厉,却从来没有绝迹。大的案消失了,小的却仍然层出不穷。锦衣卫报上来的贪污案件,每天都堆了满满一桌子,以至于到了最后,朱元璋悲哀地说出:“我欲除贪赃官吏,却奈何朝杀而暮犯。”

  某个朝代亦是如此,搞倒了一个贪官,却起来了一批,贪腐是前赴后继,一浪接着一浪。

  吕布不想重蹈朱元璋的覆辙,也不想像某个朝代那样搞的制度不是在遏制而是在保障,他要想出全方位的遏制的举措,不能光是以杀止贪,不能沦落得反腐只是某些人权力斗争的工具。

  在反腐之前,先要确保这些官员的薪俸能养得活他们及其家人,吕布不会跟朱元璋那样,下面的官吏穷死了还要求他们两袖清风,那是强人所难,逼人贪腐,十分不可取。

  在吕布实行十品官制之前,朝廷都是用俸禄来定官员的品级,如万石,大将军、三公等为,月钱12000,谷200石;中二千石,九卿、州牧等,月钱9000,谷72石;真二千石,州刺史、太守等,月钱6500,谷36石;比二千石,光禄大夫等,月钱5000,谷34石;千石,丞相长史等,月钱4000,谷30石;六百石,大县县令等,月钱3500,谷21石;四百石,大县县丞、县尉等,月钱2500,谷15石;三百石,小县县长月钱2000,谷12石;二百石,小县县丞、县尉等,月钱1000,谷9石,一般佐吏只有8斗月谷。

  大汉此时的一个五铢钱的购买力约等于后世的1元人民币,1石谷约相当于30斤谷,大概是100钱,由此可知,一个相当于后世省-委书记的州牧,俸禄不过只有一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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